2017上半年四川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6人】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范围。
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75号)。
其他岗位考试范围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修订发布省属事业单位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的公告》(2014年9月28日发布)。
2、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7年4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17年5月12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5月15日17: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7年5月19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排名情况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17年5月29日24:00前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ylrs.cn,下同)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3月23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便审查。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②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
㈡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知识素质。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在于面试前5天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通知。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㈢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最后一科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㈠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㈡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㈢体检时间:体检时间、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告。
㈣体检地点:体检当天7:00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
㈤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㈠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社网上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㈡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报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仪陇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仪陇县畜禽良种繁育改良站、仪陇县人民医院、仪陇县中医医院、仪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会计岗位的考生,在体检当日下午2:3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