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郎溪县建平镇招聘社管平台综合柜员公告【招14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建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第14位与之后有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成绩相同者考试。
3.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所涉及的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均在建平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签订聘用合同
建平镇用人社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由建平镇人民政府研究安排到7个社区工作。
聘用人员合同期限内,享有基本工资17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按季度考核发放)、“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郎溪县建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7032590
原标题:建平镇公开招聘社管平台综合柜员公告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