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乐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1045人】
(五)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紧缺急需岗位放宽到1∶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17 年4月2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费用,2017年4月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7年4 月10日至4月15日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医学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医学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具体职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
2017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10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市本级的最低分数线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县(市、区)的最低分数线在相应县(市、区)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市本级的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考试总成绩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考试总成绩在相应县(市、区)网站上公布。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招聘范围为“四川省”、“乐山市”、“XX县”的报考者应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环节递补进行一次。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且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没有二甲医院的区县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