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公务员考试录用(法检系统、地税系统除外)有关温馨提示
(三)其他政策变化
1、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范围。
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可参考人员范围有所变化,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今年定向“四个项目”人员考录条件的,仅指大学生村官聘期届满后自然解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截至目前解聘不满2年仍未就业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2、户籍或生源地要求。
(1)原怒江州户籍(不含因就学户口转入怒江州相关集体户口)的报考人员,因升学后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2)原非怒江州户籍的报考人员,报考我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须在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怒江州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怒江州。
3、毕业证提供的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7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因此,未拿到毕业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提前估算好时间,确保能够按时提交毕业生原件。
三、纪律惩戒
(一)《刑法》对于考试作弊的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将报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三)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的行为。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以上仅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政策解答的部分解读,因考试环节多、内容复杂,报考人员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并可实时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论坛(http://220.163.121.20:8080/)上获取政策方面的解答,确保顺利报名参加考试。
原标题:(温馨提示)怒江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地税系统除外)有关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3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