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青岛社区工作者招聘115名公告
(三)招募原则
1.坚持“三 ”原则,即 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 安排高学历毕业生、 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调剂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募:(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大学期间,被给予纪律处分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的;(4)往年被录取的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5)影响招募的其他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各有关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彻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9月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
具体办法:
1.报名期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现户籍不在青岛市的携带迁出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考区市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现户籍不在青岛市的携带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以及教育部指定翻译机构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中文翻译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考区市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莱西市“支教”岗位的考生需同时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青岛市2013年劳动 监察协管员岗位的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所列招募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各有关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发放《青岛市2013年社区工作者招募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时间:2013年9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领取地点: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