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隆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公告【招5人】
2.面试地点: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报名且通过资格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形式:面试?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招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4月25日前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取面试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入围。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严格按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广西隆林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列入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职人员进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2.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650元整(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部份),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部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聘用人员,由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强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核拨,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原标题: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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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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