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恩施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4人】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同意,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为恩施市审计局、恩施市环保局在恩施州内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考试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恩施市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1名;
恩施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1名;
恩施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名;
恩施市环境监测站(全额事业编制)1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州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但是,近几年新录(聘)用且签订的协议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调范围。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