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芦山县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人】
按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规定,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将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职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17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2017年(含2017年)之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职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人员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1年4月13日至1999年4月 30日期间出生,具体见岗位年龄要求)。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解聘)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芦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835-6520667 杨部长:15378685188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1寸免冠近照2张。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船费等相应费用自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名次。加试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面试结束后,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