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公告【招5人】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单位证明或聘用合同等);
(4)现为行政(含参公)、事业身份证明材料;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的证明材料;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其它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26日17:0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从到低分按各选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对象需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四)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拟录用人选报经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岗位拟录用人员原系行政(参公)身份的按参公身份科员调入,原系事业身份的按事业九级职员调入;社会事务管理局卫生财务管理岗位按事业身份九级职员调入;贵驷卫生服务中心岗位拟录用人员按事业身份调入,视岗位设置情况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选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6。
(四)监督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纪检组,监督电话0574-89288848。
原标题: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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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选调岗位表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