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人员招聘60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越城区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且不限户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2017年越城区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9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区马臻路45号)。
3.报名资料:
《越城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考试费用按每科40元收取。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过笔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或退费。
(一)笔试
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医学基础综合知识》
(二)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外组织面试。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