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遴选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绵阳市范围内各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遴选名额
遴选2名工作人员,工作职位为科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从县市区遴选的人员基层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其中:乡镇新录用人员在乡镇工作不少于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在乡镇工作不少于8年。任职时间截至2017年4月1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将以下材料交至市目标督查办综合科(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18室)。
(三)提供材料:
1.《市目标督查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1寸免冠彩照、近期生活照各一张;
5.自我介绍(或评价);
6.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录用文件或登记表复印件);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市目标督查办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中下旬;
2.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带上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
八、人员调入
(一)试用
1.试用人员: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遴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到市目标督查办有关科室试用;
2.试用期限:3个月。
(二)调入
由市目标督查办主任办公会确定调入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以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二)本次公开遴选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倪雁、陈胤科,电话:0816-2535816。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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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