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7人】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嵊州市人民法院审判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5%+面试成绩×25%。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考生在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五)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4日。
(六)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5〕78号)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对报考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2017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szldj.gov.cn)
咨询、监督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3012235
原标题:2017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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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