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长兴县人民医院驻看守所门诊部编外执业医师招聘公告【招2人】
3.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结构化公共题。面试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考试成绩在长兴县人民医院外网公布。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考察。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6.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长兴县人民医院关于驻长兴县看守所门诊部医护人员待遇调整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卫计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67516 联 系 人:陈欢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原标题:2017年长兴县人民医院驻看守所门诊部招聘编外执业医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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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医院
2017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