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公告【招25人】
5、准考证发放:考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5月20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卷面分为100分,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通知)。
每个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者,合格线为70分。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由5人组成。
岗位代码01-03由于岗位要求高,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根据情况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将参照公务员面试标准,采用单独面试试卷,由具有公务员面试资质的考官进行面试。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通知)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2、考核。用人单位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报经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七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六)工资及待遇
1、岗位代码01-03的雇用人员每月工资6600元,其余福利待遇按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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