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嘉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招1人】
(五)体检
按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的考察由嘉善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84228556
原标题:嘉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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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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