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乡市卫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0人】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考务费。
确因工作需要,招聘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初审同意并报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面试前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湘乡市卫计局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填写完整、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和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六、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科笔试成绩(即医卫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卫岗位综合知识》占70%;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初审同意并报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医卫类岗位面试为操作考核,其他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从参加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到低分排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湘乡市卫计局统一组织。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