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招20人】
(三)考试
岗位FDY1、FDY2、FDY3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FDY4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实际符合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2017年6月3日下午 2:30~4:3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理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必要时,根据岗位要求,可设计实际操作测试或者测评等环节。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必要时,根据岗位要求,面试测试要素可作适当调整。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岗位FDY1、FDY2、FDY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FDY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70分及以上者入围。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入围者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岗位FDY1、FDY2、FDY3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岗位FDY4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局网站:http://rlzyj.dg.gov.cn/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咨询电话:0769-22861078;联系人:危喜临、周海鹏
东莞理工学院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