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衢州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招聘公告【招186人】
为满足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和《关于〈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衢市人劳公〔2011〕8号)精神,结合医疗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第一期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2017年第一期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6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社会人员招聘:除附件1报考资格条件中另有规定面向全国生源和户籍招聘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均面向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户籍以2017年5月19日前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面向全国可不受户籍和生源限制。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国外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1年5月19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5月19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19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是指:2017年5月19日前累计的从医经历年限;
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5月8日由市人力社保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市卫生计生网(网址:www.qzwsj.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