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选聘公告【招11人】
报考人员或者选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进入面试且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前述程序递补体检人员。
2.考察人选的确定。
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
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选聘职位的需要,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与选聘职位的匹配度进行考察,以及对报名条件和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选聘人员和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cqbnhrss.gov.cn)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cqbn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职称、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办理转聘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转聘手续。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本次选聘,不负责解决其家属转聘、住房等问题。
五、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区委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选聘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且该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巴南区范围内选聘考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662154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6233928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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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 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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