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包头市面向大学毕业生选聘嘎查村工作人员公告【招50人】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满分100分。考生报名时自行选择;
3.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总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拟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笔试一次;
2.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统一安排。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有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聘情形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分配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将选聘人员分配到嘎查村工作;
3.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录用为嘎查村工作人员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选聘人员均分配到嘎查村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2年;
(三)选聘人员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含参公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嘎查村工作岗位;
(四)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考试面试、笔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聘大学生或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472-5619290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考核科 0472-6199985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 0472-5619341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0472-6169078
原标题:包头市2017年面向大学毕业生选聘嘎查村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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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17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