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郑市卫计委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公告【招20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特招工作安排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前,到新郑市卫生计生委编制人事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
新郑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资格审核、登记人员情况。
现场报名时,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持今年毕业证明,但参加考察时须携带毕业证。
报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1)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师执业证;
(2)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4)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4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及退休证。
(三)考试
此次特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通过面试考核招聘方式进行,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并按分数高低依次确认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上报郑州市卫生计生委面试结果。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及我委共同组织实施。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结果、拟聘用人员情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
(五)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
(六)结果备案
新郑市卫生计生委于11月30日前将招聘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及我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人员相关待遇可参阅豫卫发〔2015〕2号文件《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附件1《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和附件2《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此文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查阅。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人事科:0371-56920195。
原标题: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招聘公告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0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