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0人】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yxxxw/sm/fads_jsp_catid_9404.html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条件(附件1、2)。其中大专及本科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0DDB8440144AFC89B9901BA)。
拟聘用的社会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时至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并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按比例减少相应招考职位数。对于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在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开始登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17日(星期六),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www.hrssgz.gov.cn)、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资格审查名单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验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2:30时至17:0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州市正南路6号之一11楼1108室)。
2、须提供的资料:按《2017年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验证递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