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绥化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拟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7)学士学位(限有学士学位要求的职位);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10)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11)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限对应职位);
(12)党员证明(限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
(13)考生承诺书;
(1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及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在2017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按资格确认权限主动与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社局、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市检察院电话联系一次。
联系电话:0455—8386203(市委组织部)
0455—8388252或8388251(市人社局)
0455—8316791(市法院)
0455—7859605(市检察院)
原标题:关于对2017年度绥化市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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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绥化市考试录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5月25日—27日).rar
中 共 绥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