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眉山市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的规定,现就入围眉山市2017年度选调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30
地点:眉山市(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副楼,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获奖学金、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省级“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团干部”的考生,需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四、其它有关事宜
(一)面试将于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28—38169187,15984313118;联系人:龙均臣。
原标题:关于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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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