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东安县委宣传部等单位选调(选聘)公告【招25人】
(四)体检
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调(选聘)人员在东安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待遇
1、试用
拟选调(选聘)人员从2017年6月30日起到用人单位试用2个月。
2、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①有工作单位的拟调(聘)人选。试用期间其组织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②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拟聘人选。待遇参照在编人员的待遇执行(住房公积金除外)。试用期发放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派人全程监督。
原标题:东安县委宣传部等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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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