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张家港市南丰镇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招14人】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拟招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后,如有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www.zjg.gov.cn(中国.张家港-区镇-南丰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20002。
九、录用和待遇
1.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镇组织人事办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者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留用;考评不合格或者人岗相适度不匹配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2.待遇
参照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十、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20002。
原标题:南丰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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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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