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选调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8:30—6月16日17:3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的,不予通过。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公开选调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下载后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4.《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传真至0474-8320283。
(二)确认审核
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组织部收到报考者《报名表》传真件后,对其报考信息进行审核, 未按照要求审签盖章、未发传真的审核不予通过,网上报名无效。
报考者于2017年6月12至2017年6月17日17:3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是否。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的报考者于2017年6月20日后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面试均须用汉语文(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 笔试
1.笔试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