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人】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进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测试。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但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发改委: 0731-28686345(咨询)、0731-28686343(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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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2.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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