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北辰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3人】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卫计系统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原件及复印件,于 6 月 27 日下午2:00—4:00,到天津市北辰区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北辰区京津公路与果园北道交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2017年 7 月 1日 9:00到12:00。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7 月6日8:00至 7月 8日10:00。
(二)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50%+技能考核×50%。
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自2017年 7 月 20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护理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需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人(自备零钱),并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