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省万宁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的内容、提供材料要求
(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出来的学籍信息版本需带有二维码标识。)
(二)户籍证明。海南省户籍提供户口本,海南省生源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三)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定向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20日(周末正常上班),地点: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六楼公务员股(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联系电话:0898-62237035,联系人:黄晓玲、陈大学。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要求其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原标题:关于2017年海南省万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