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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4人】

2、乡镇卫生院

①护理、护理学岗位(岗位代码:1025):基础护理、内、外、妇、儿科护理学知识等(100分)。

②医疗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1026): 医学基础知识 (100分)。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解剖、生理、诊断学相关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有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面试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2:1确定面试人数。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场实际参加同一种面试方式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其中1009岗位作为人才引进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决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录用后需签约服务三年方可流动。

2、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订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中国·枞阳网“人事信息”栏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县卫计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在线、中国·枞阳网“人事信息”栏公示一周。

2、选岗

报考乡镇卫生院(1025、1026岗位)实行选岗,选岗前县卫计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限选一次),已选定单位的人员应书面承诺不再更改所选单位。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照上述考试总成绩的优先原则进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27-1030岗位)招聘的护理人员享受医院同类自聘人员同等待遇。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在线、中国·枞阳网“人事信息”栏查询及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62-3211956(枞阳县卫计委)

监督举报电话:0562-3228501(枞阳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枞阳县2017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和岗位汇总表.xls

2:2017年枞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枞阳县卫计委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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