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南平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现将南平市201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部分职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报考单位。
如对公示对象面试资格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党群系统招考职位请联系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电话:0599-8823008),政府系统招考职位请联系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职科(电话:0599-8822222)。
二、面试时间、地点
1、党群系统
我市党群系统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定于6月17日上午至6月21日下午进行,考点在南平市委党校(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77号)。乘车路线:6路、7路、906路公交车至铁三站或杨真东站下车。
2、政府系统
我市政府系统招录职位面试时间定于6月17日上午至6月21日下午进行,考点在南平市延平区聚融大酒店(南平市延平区西溪路66号)。公交乘车路线:1路(玉屏桥-西芹),源光照明站下,往顺昌方向300米;22路(颐和苑-沙溪口),市郊林场站下。
3、入闱时间和地点
所有职位(含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面试入闱时间分别是:上午7:15开始进候考室,7:30入闱完毕;下午1:15开始进候考室,1:30入闱完毕。凡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公安心理测评、体能测评
体检和考察前,公安类职位考生应参加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和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应参加体能测评。
1.参加对象。参加上述职位面试后,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人民警察职业体能测评或心理测评。不参加者,视为放弃录用或递补资格。
2.时间、地点
(1)心理测评
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心理测评将于6月26日分批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职位准时在南平市公安局(东山路197号)三楼会议室集中。
报考各县(市、区)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上午7:45分集中;报考全市森林公安和南平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下午2:45分集中。
(2)体能测评
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6月27日上午7:20,请考生在南平市体育场(文体路)主席台集中。
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6月28日上午8:00,请考生在南平市体育场(文体路)正门集中。
考生参加心理和体能测评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为便于工作开展,测评时谢绝考生亲朋好友陪同。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相片的临时身份证明。
2、我市将于6月15日公布最后一批拟进入递补人员名单。
原标题:关于南平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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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