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人】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portal/)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派驻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的监督。咨询电话:0751—8764102,联系人:邓恩,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8626661。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应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原标题: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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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岗位一览表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附件3: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