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三门县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文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文公共〔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将三门县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培养院校
我县计划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2名(表演艺术、歌舞表演专业各1名)。定向培养院校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学习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音乐类、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高考艺术类综合成绩在二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我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普高艺术类考生。
其中,歌舞表演要求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表演艺术要求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合格。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
2017年6月25—26日8:30—17:30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公布信息为准。
四、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县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录取。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规定时间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及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体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义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逾期视作放弃。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省教育考试院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乡镇,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
五、就业与待遇
1、2017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回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文化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商乡镇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
2、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定向培养生在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4、补助费用。经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具体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注意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通畅。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文化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专业工作者,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7683379352)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057683361711)
原标题:2017年三门县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