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松阳县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7〕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状况,经研究,2017年继续实施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松阳县户籍,立志为松阳县医疗卫生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担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培养任务。
三、招生名额
2017年全县定向培养县属医疗单位临床医学10名。
四、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1.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提前批第二段录取。
2.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照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松阳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
3. 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分发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生,并在全县范围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提交复印件各1份),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相关招生院校。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反馈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五、填报时间及安排
填报志愿、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时间,由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并按排。
六、补助标准
经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协议的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学费、等补助,按本科层次每人4.6万元(5年)标准,由政府承担。
七、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我县县属医疗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培训3年),培训期满后在我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聘用期三年内,委培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八、咨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806364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电话:8063903。
原标题:松阳县2017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