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上饶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市市、县、乡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市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根据《上饶市市、县、乡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饶人社字〔2014〕197号)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满足我市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市直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上饶市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各县(市、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各县(市、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其中: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如能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7年7月3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本县户籍”是指2017年7月3日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按照赣人社发〔2012〕86号中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和赣人社字〔2016〕319号新公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进行设置(见附件1-6)。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编制招聘计划
县(市、区)和市属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编制、审核招聘计划,明确岗位资格条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汇总。
(二)发布招聘公告
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所属单位报送的计划拟定招聘公告,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srrcw.com)等媒体发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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