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375人】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相应专业三基知识。
“西医类”考试内容以湖南省卫生厅编印的《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为蓝本。其中“岗位代码为101、102、109—115、124-129、135—138、141—143、147的岗位”以“医疗分册”为蓝本,“岗位代码为104、120、130、139、144、148的岗位”以“护理分册”为蓝本,“岗位代码为105、107、108、116—119、131—133、149的岗位”以“医技分册”为蓝本。
“中医、中药类”考试内容以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编印的《中医临床“三基”训练》为蓝本。其中“岗位代码为103、121—123、145、146的岗位”以“医师分册”为蓝本,“岗位代码为106、134、140、150的岗位”以“中药分册”为蓝本。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考试成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四)资格审查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资审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等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未及时取得毕业证的,资审时须提供由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考核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原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的结果为准)。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表(最近一年的1、3、5、7、9、12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并签字加盖公章),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超过该岗位计划数时,则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则从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个人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若有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