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运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对象
报考2017年运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生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本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共计83人,其中男53人,女30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7:00前报到。
地点:运城盐化中学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府东街172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2、3。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持其他与报名时填写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者均不能进入测试场地,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3.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自备防晒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并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地点: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二楼会议室(运城市中银在道19号)。
(二)复审对象
报考没有体能测评职位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有体能测评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录用人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试成绩与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测试当天在现场张榜公布,同时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三)需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