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孙吴县11个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人】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及时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事业招聘专栏公布。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孙吴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孙吴县11个乡(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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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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