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随州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遴选公告【招52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精神和要求,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17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30个机关(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遴选52人(具体遴选职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市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2011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职位“职位名称”为“主任科员及以下”的,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均可报考;“职位名称”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下”的,仅限副科级及以下干部报考;“职位名称”为“科员”的,仅科员级能报考。
报考职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指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才能报考。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在试用期内的。
6、2016年换届新提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及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报名人员由本级组织部门初审后集中统一报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前。
党群口职位报名资料送市委组织部综干科(市委大楼236室),联系电话:359309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