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8人】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陈晓勇13217392896;袁汝林13973575021
(七)选岗
考核结束后,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分岗位按单位名额依次由考生自己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操作程序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编办监督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并提前3天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到达会场地签到和不当场做出选择决定的,作放弃招聘处理。在其他人员挑选安置单位后,当场宣布安置单位。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
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查实后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确定岗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离。
实际操作考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考试招聘工作,成立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新;副组长:刘晨旭;成员:周志虎、吴昌辉、马忠华、杨加祥、肖明伟、杨新光、蒋松青、袁汝林(由县组织、人社、编制、卫生、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大、政协进行监督,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松青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联系电话:0739-7369922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原标题:城步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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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按岗位分).xls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