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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 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义乌市本地户籍;

3、法律、法学、文秘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7月6日-7月12日,义乌市香山路389号8楼803综合办公室;

3、报名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联系电话:0579-85435320。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能力素养、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ywrl.gov.cn/)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按《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体检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公告

点击下载>>>

报名表.docx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7年7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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