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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普洱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公告

各位考生:

2017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过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等环节,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主要是对考生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作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认。

二、资格复审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公告的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含报考公安岗位体能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确定的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

市、县(区)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原则上按下列规定时间完成资格复审工作:首批资格复审2017年7月12日—7月14日完成,首批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2017年7月17日前完成,二批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2017年7月19日前完成。

四、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各县(区)级党群口岗位、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录用后驻村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乡镇公务员岗位、定向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岗位的考生到各县(区)委组织部复审。

报考市级政府口岗位的考生到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复审(思茅区思茅镇月光路1号)。

报考各县(区)级政府口岗位(含市级管理驻本县〈区〉的运政系统)、乡镇级岗位的考生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审。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复审时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还在复审现场时,将考生的资格复审材料分别传送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再复核一遍。

五、资格复审应携带的相关材料

考生必须按照涉及岗位条件和满足复审需求的原则提供复审材料,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涉及交验户口册的还须复印户主页面、本人页面)。根据生源或户籍满足一项即可的要求,为便于验证,考生报考岗位“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册结合验证报名时考生的生源或户籍,其余的携带身份证即可;如果身份证遗失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必须携带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号码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盖有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前提条件是能够验证考生的生源或户籍、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相关信息。

(二)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用工合同

1.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与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协议、聘用合同等)的考生,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解除用工合同。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与用工单位签订有用工合同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且已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如考生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用工单位同意解除用工合同的,考生应准确把握好与用工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时机,不必急于与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如果最终没有被录用,可以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

(四)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复审后必须加盖复审单位的公章,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妥善保存。

(五)其他材料

1.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

2.“四个项目”人员身份证明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

3.笔试加分的证明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

4.职业、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

六、注意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必须经常地、及时地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pers.gov.cn)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及相关文件,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资格复审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考生及其他干扰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七、面试预告

面试时间:2017年7月底前完成。

面试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的其他详细情况详见后续的面试公告。

特别提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明确规定本次公务员考试各级组织或人社部门不准举办、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准销售、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目前出现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或者个人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班、班等各类培训班,均属于培训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点击下载>>>>

普洱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原标题: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7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联系电话单位电话单位电话

单位 电话 单位 电话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08792141632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2312986

中共思茅区委组织部

08793025764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2126594

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

08793209039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3316289

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08794239438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4232271

中共景东县委组织部

08796221419

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6220756

中共景谷县委组织部

08795225490

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3017227

中共镇沅县委组织部

08795816292

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5811216

中共江城县委组织部

08793721023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3721140

中共孟连县委组织部

08798720958

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8721588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

08797220071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7221240

中共西盟县委组织部

08798343608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9834353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也可开具写有起止工作时间的辞职、辞退证明)

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参加云南省 年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行政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本人系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7年毕业生,现签署学历学位获取书(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人(签名):

年 月 日

201×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结果报告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或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复审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部(或我局)对×××等××名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复审结果:××人合格、××人不合格。

附:复审不合格考生名单

中共×××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年××月××日

×××县(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岗位代码 姓名 理由
           
           
           
           
           
           
           
           
           
           

各县区注意:此件作参考,上报时自制Excel上报。

更多信息查看:云南人事考试网  |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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