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丹寨县人民医院备案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7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丹寨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政府备案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4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丹寨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2017年1月1日取得本州或本县)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以附件1:丹寨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年龄在18周岁(1999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2.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工作经历(具体要求以附件1:丹寨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并连续在岗不中断)。护师资格(2016年9月及以前取得,如未取得资格证的提供《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及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合格通知),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17年8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医院奉献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