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芦淞区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招5人】
2.资格初审
由监察、组织、编办、人社等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公告的报名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受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等正式通知为准。
岗位遴选(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降低报名开考比例。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遴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转任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本次遴选(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六、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选调)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芦淞区人社局0731—28580617
监督电话:
芦淞区监察局0731—28580877
原标题: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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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 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证明
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