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公务员考试(非法检系统)面试公告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 7 月 27 日下午 17:00,请各位考生关注文山州人社网,查看自己所在的具体面试考试时段。
(二) 7 月 28 日上午 9:00,资格复审合格的全体考生到文山市第一中学知行楼前操场上进行考前事项告知,并进行面试模拟演练。
(三) 7 月 29 日上午 或下午时段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上午7:00,下午12:30)前到达文山市第一中学知行楼前的操场按网上发布的面试时段编排组次列队抽签决定面试考场。上午7:30、下午13:00未到达考点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监督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又未交给工作人员保管或带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五)面试时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七)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八)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九)实行回避制度,若遇需要回避的情形,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回避。
(十)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十一)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十二)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面试的相关说明
(一)面试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阶段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将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 通过文山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7天。
(四)笔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原标题:文山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系统)面试工作通告(2017年第3号)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 年 7 月 21 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