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望江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30人】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教育局网、人社局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岗前由县教育局通知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上述考试总成绩时的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证书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7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人社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 0556-7178083
县人社局 0556-5799077
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556-5799199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0556-7171270
原标题:2017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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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