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海淀区公共委、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人】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拟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涉及6个事业单位的8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已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28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限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1年7月28日至1999年7月28日之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年龄、学历等均须符合2017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
(七)上岗时需要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八)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及打印报名表
2017年7月28日9:00至2017年8月8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名审核通过即可打印报名表,打印《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2017年8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受理报名地点在海淀卫生(海淀区永泰庄北路27号)。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3份(两份交招聘单位,一份自留);
②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交招聘单位的两张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⑥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项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打印准考证
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至2017年8月12日下午18:00,完成网上报名,且现场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