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烟台公告 招469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6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与相同职位录用计划的比例为 3:1。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 (http://rshj.yantai.gov.cn)上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6月21日上午9:00-10:30),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详见有关招考简章)。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市直机关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市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报考县乡机关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市各县(市、区)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凡相同类型的招考职位合并招录的,在面试结束后采取按总成绩“先选”的办法确定各职位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报考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