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大足区第二季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3人】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报考岗位的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大足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http://lbj.dazu.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